各项目组:
为进一步加强辽宁省教育厅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管理工作,提高项目成果质量和完成率,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辽宁省教育厅2024年度基本科研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2024年立项的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
二、检查内容
请项目负责人认真自查并填写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于2025年9月15日前,将中期检查纸质版材料交至科技处,电子版打包发至下方邮箱, 邮件主题为“部门+姓名+2024年省教育高校基本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材料”。
1、中期检查报告: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无需装订;
2、相关阶段性成果:仅提交电子版,如有多个成果按顺序合为一个PDF。
办公地址:综合办公楼307室 电子邮箱:kyc9316@163.com
联系人:洪老师 联系电话:31969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