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加强高校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严肃整治学术不端行 为,建立防治结合的长效机制,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要求,现组织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回头看”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全面开展自查工作
各学院、部门全面检索中英文科技文献数据库,对2023年1月1日以来,在自然科学领域、以本单位作为第一通讯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的撤稿论文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核实撤稿原因和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并填写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各学院、部门应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撤稿 论文常态化查处机制,在转办线索基础上进一步全面梳理撤稿论 文线索并主动开展查处,完善论文发表前审核等主动预防机制, 从源头减少学术不端撤稿行为发生。
各学院、部门深入推进科技评价改革,扭转科研工作中唯论文、重数量轻质量等不良倾向,在职称评聘、学位授 予、科研考核等环节中注重评价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 将撤稿论文查处工作与科研诚信教育培训相结合,切实提高高校 科研人员诚信意识,主动抵制科研失信行为。
对在本次调查中发现学术不端行为的教职工,对于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论文,相关高校需按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 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的指 导意见》(教科信〔2024〕2号)和《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 查处理实施细则》(教科信〔2024〕3号)等文件要求予以处理。
三、材料报送
请于2025年12月24日前,完成撤稿论文自查工作,将《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经由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科技处(综合办公楼307室),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办公地址:综合办公楼307室 电子邮箱:416349433@qq.com
联系人:陆老师 联系电话:31969316